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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区兵役登记通告

2014年05月02日 21:57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陕西省兵役登记办法》,现将2014年度兵役登记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常住户口在本区,今年12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今年1231日前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含相当于高中学历,如职高、中专)男性毕业生。1922周岁(大专学历的可放宽至23周岁,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24 周岁)年龄段内未进行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须依法履行兵役登记。

  二、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自行登录互联网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注册账号并进行兵役登记,而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或致电所在街道办武装部,进行兵役登记备案。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兵役登记的,报学校组织部门备案。各街道武装部、学校统计兵役登记数据和基本情况上报区武装部。未央区兵役登记时间为:201454日至531日。

 三、 有意参军的适龄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后可直接在全国征兵网上进行应征报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兵役登记后还可以在该网上参加直招士官的报名。

  四、适龄公民通过手机或电脑登录“全国征兵网”,凭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注册账号,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高校学生可凭学信网账号直接进行兵役登记和报名。适龄青年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本人联系电话、出生日期、民族、学业、家庭情况和身高、体重、视力等基本资料。

  五、凡未在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不能应征入伍,不能被兵役部门和基层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不予办理国防生、军校研究生政审手续,一律视为拒绝、逃避兵役登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凡在本通告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须向户籍所在的街道武装部申请补登并说明原因。

  六、区征兵办公室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电话84725286

七、兵役登记期间,区征兵办和高校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预征手续,如被批准入伍,将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优惠、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等优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依法组织或督促适龄公民按时参加兵役登记。在职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视为出勤。适龄公民如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阻碍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经教育不改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依法服兵役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请广大适龄青年和大中专院校学生及时上网登记报名,详情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查询。     

 

 

 

 

               未央区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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