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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做好暑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3年07月08日 08:41  点击:[]

各学院:

为维护校园稳定,保证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构建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确保新学期顺利开学,现就继续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暑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继续通过各种方式、渠道,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着重对学生进行以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网络安全、防盗防抢防骗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避免发生人身伤害、煤气中毒、食物中毒、交通意外等事故。

二、继续加强游泳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继续向学生重申游泳安全,要以一些游泳事故为案例,教育学生吸取教训,珍惜生命,不能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严禁学生在江(河)、池塘、水库、海域等野外场所游泳,特别是严禁到缺乏安全设施、偏僻的地方游泳。

三、做好学生留校申请审批、留校学生安全管理。

各学院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严格把好学生留校申请审批关。落实专人负责留校学生的住宿管理工作,对暑假留校、中途离校和中途返校的学生进行登记备案,妥善安排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及时了解学生动态,严格要求留校学生晚上要多人集中住宿,不得将宿舍或床位出租出借,不得留宿他人。

四、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学院要继续认真落实假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负责领导必须亲自抓、抓全程,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脱岗、虚岗,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信息报送机制,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第一时间上报。

五、掌握学生假期去向,做好返校统计和到课检查。

放假前,各学院对学生假期去向做好了解,掌握;收假后,于8月25日对学生进行晚点名,对未能按时返校上课的,应逐一查明其原因,晚点名结果10点前上报;8月26日(周一)上午检查学生到课情况,及时上报检查结果。

附:假期常用服务电话

学校总值班电话:86168012

学校24小时值班电话:86132800

保卫处值班电话:86168110、86168119

校医院值班电话:86168120

学工系统人员值班表见校办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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