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全面提升我市防空警报快速反映和广大群众对警报音响识别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意识和对重大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西安市政府决定:2013年9月18日上午10:00分至10:15分进行防空警报鸣放。请广大教职工和同学们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防空警报鸣放顺序如下:
发放预先警报: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发放空袭警报:10:06—10:09(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发放解除警报:10:12—10:15(连续鸣放3分钟)。
特此通告。
武装部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