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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梦•科大梦•我的梦”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2013年04月03日 09:07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深刻领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深刻领会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深刻领会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道理,根据《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学工部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中国梦•科大梦•我的梦”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4月3日至4月25日

二、活动主题

围绕新中国建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辉煌成就,围绕我校建成高水平、有特色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办学目标,引导广大学生将个人理想和祖国发展、科大发展紧密结合,发动广大学生用文章记录和表达爱国荣校之心、强国报国之志,强化对自身责任和使命的认识,树立以实干兴邦精神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

三、稿件要求

1.内容:应紧扣活动主题,题目自拟,思想内容积极向上,实事求是;

2.体裁:体裁不限,记叙、议论、诗歌、散文等均可;

3.必须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给予通报;

4.字数原则上在1500-4000之间(诗歌除外);

5.请在征文题目下方标注学院、专业、班级、学号、姓名。

四、投稿及评选程序

1.各学院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要把征文通知传达到每个班级、每个学生党支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尤其是要发动广大学生党员踊跃投稿,要把此次征文活动作为提高广大学生党员的理想信念意识,认识当今世情国情,增强学生党员为中华民族崛起而奋斗的历史责任感。

2.征文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4月3日至4月17日)为学生投稿、各学院初选阶段。各学院组织对本学院学生稿件进行初选,评选出本学院的优秀稿件,并简单书面说明本学院组织开展征文活动的情况(注明本学院投稿总数,优秀稿件数量及评选人员);各学院4月17日之前将本学院的所有稿件的纸质版(优秀稿件和一般稿件分开)和情况说明交至学工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同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电子版(优秀稿件和一般稿件分开)打包发送至王晓明处。

第二阶段(4月18日至4月25日)为学校评选阶段。学工部将组织人员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稿件进行评选,评选出符合本次活动主题的优秀文章、优秀组织单位,开辟学工动态专栏予以刊登,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将学校评选出的优秀文章向教育部推荐,获奖者将由教育部思政司、光明日报社教育部、人民网颁发荣誉证书。获奖文章将陆续在《光明日报》、人民网、光明网等报刊、网络择优刊发。

                                                                  学工部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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