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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博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年12月01日 00:22  点击:[]


各学院:

为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完成学业,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博世中国慈善中心在我校设立“博世助学金”,现将有关申请及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建立各级评议小组

各学院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指标进行评选,学院应建立以学生工作负责人为组长的评议委员会并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年级应建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的评议小组,确定享受“博世助学金”的学生,不得增减名额。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实施。

资助标准和申请条件

资助标准:全学年资助总金额20万元,资助我校40名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生,5000元/人。

“博世助学金”必须由学生提出面申请,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博世助学金”:

1、我校2017级家庭经济特困学生(艺术设计、表演类、广播电视类、播音主持类、舞蹈类、动画类等艺术类专业除外)。

2、生活简朴、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3、热爱集体、热爱祖国、思想进步;

4、遵纪守法、立志成才、乐于奉献;

5、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公益活动,在同等条件下的,可作优先考虑。

评审与发放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各学院及时对“博世助学金”的评选标准与程序进行宣传。学生按规定向所在学院递交书面申请。

3、各学院按照评选的基本条件在递交申请书的学生中择优选拔,确定初审名单,并通过网站、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公示初审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报陕西科技大学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后通过校园网、宣传栏等方式在校内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初审名单,由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确定最终名单。

上报材料时间和内容

上报时间:2017年10月31日 12:00前

上报内容:

1、2017-2018学年陕西科技大学“博世助学金”初审名单表(纸质、电子版)

2、2017-2018学年陕西科技大学“博世助学金”申请表(手写纸质版)

3、2017-2018学年陕西科技大学“博世助学金”申请信(手写纸质版)

4、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学生民主评议记录表(可以复印件盖章)

5、申请人所在地出据的贫困证明、低保户证明(如果有,需要提供)、直系亲属的伤残证明(如果有,需要提供)

6、助学贷款的合同复印件(如果有,需要提供)

7、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公益活动的支撑材料(如有,需提供)

注意事项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含)以上处分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2、每名学生一学年获得的各项资助之和(含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等)原则不应高于其应缴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

3、没有享受国家、学校及其他公司的助学金。

六、权利与义务

最终入选的博世助学金学生有机会享有以下权利:

1、 获得博世学生福袋;

2、 受邀参加博世中国慈善中心举办的交流活动。

博世助学金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承担以下义务:

1、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可靠,一经发现不诚信行为,将取消资格,并要求返还助学金;

2、大一学年结束后,大二第一学期开学前汇报学习生活及助学金使用情况;

3、积极参与博世中国慈善中心组织的各类交流活动;

4、接受博世中国慈善中心的回访。

附件1:2017-2018学年“博世助学金”名额分配

附件2:2017-2018学年陕西科技大学“博世助学金”初审名单表

附件3:2017-2018学年陕西科技大学“博世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4:2017-2018学年陕西科技大学“博世助学金”申请信


学生处

2017年10月23日

工作联系人:蔡国敏 联系电话:86168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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