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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学生工作研究立项结果的通知

2017年05月15日 10:29  点击:[]

中共陕西科技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7〕10号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中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和职业化发展,积极引导辅导员加强工作研究、深化实践成效、提升理论素养。学工部专门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陕西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和精品项目的通知》(学工部〔2017〕3号),《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校级辅导员工作实践类项目的通知》(学工部〔2017〕4号),《关于开展2017年易班建设项目学生立项申报的通知》(学工部〔2017〕5号)等文件。

在各学院(部)申报的基础上,学工部组织专家经过认真评审,并结合评审专家的意见,经研究决定,对其中的89项(含45项学生易班建设项目)优秀项目进行立项,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时间及经费支持

省级立项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省级立项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建设周期为1年,由省委高教工委进行检查与验收,顺利结项后,学工部分别提供配套支持经费10000元与5000元。校级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工作研究课题、工作实践类项目以及学生易班建设类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半年进行中期检查,1年后进行结题验收。

二、项目和课题管理

学工部对入选项目和课题采取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办法,以中期检查、结题汇报、成果验收等形式,加强对项目和课题的过程和质量管理。立项负责人要注意做好相关文字、图片、影像等材料的整理与归纳。

三、有关要求

1、项目经费采取分阶段拨付的方式。项目经费由学工部分两批划拨至所在单位学生经费中,其中中期检查通过后可报销经费的50%,结题验收后报销剩余的50%。做到专款专用,经费使用应符合学校财务报销有关规定。鼓励各单位对立项项目在经费上给予适当的配套支持。

2、项目研究坚持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项目和课题主持人要注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积极运用新媒体等技术手段,注重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形成一定的典型性经验、固定的工作平台和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项目和课题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充分体现新时期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要求。

3、项目成果注重推广应用的目标。各负责人要在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时,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实现项目在学校内可引领、可示范、可推广的目标。鼓励项目主持人将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实现资源共享。

附件1:《陕西科技大学2017年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和研究课题立项名单》

附件2:《陕西科技大学2017年辅导员工作实践类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3:《陕西科技大学2017年易班建设类项目学生立项名单》

学工部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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