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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2012年06月06日 09:19  点击:[]

各学院:

    201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今年毕业生的教育和管理,使毕业生能够安全、文明、有序、顺利离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各学院成立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院书记或院长担任组长,学生工作负责人和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全体辅导员、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和研究生秘书组成。

    2. 总结以往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的经验,制定适合本学院的毕业生文明离校方案,报学工部学生科备案。

    3. 做好值班安排,落实值班责任。

    进一步落实值班制度及学生稳定安全相关制度,尤其加强对于毕业生公寓的值班,值班时间暂定为6月11日到7月1日,各学院值班表报送于学工部杨军老师处,格式后附。重点关注毕业典礼前后一段时间,畅通信息渠道,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及时报送。

    4. 以班会、全体毕业生大会、毕业生党员大会等形式,对毕业生在离校期间的行为规范提出明确要求,提倡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处理和面对就业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求每个毕业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爱护校园环境、爱护宿舍公物,离校前做好寝室清洁卫生;不得在离校过程中出现损坏公物、酗酒、赌博、摔酒瓶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用人单位,决不姑息迁就。

    5. 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干部等学生骨干的积极作用。要结合“创先争优”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活动的开展,加强对学生党员、干部和其他学生骨干的教育引导,发挥好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

    6. 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和交流。

    广大学生工作干部要经常深入学生,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和交流,了解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困难,掌握学生思想状况,为广大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和服务;对尚未就业学生提供帮助;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引导,建立有效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毕业生文明离校,顺利走上工作岗位。

    7. 加强对特殊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对于涉及受过纪律处分、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存在心理问题、无法拿到学位等特殊情况的学生,要做好谈心、沟通和引导工作并给予热情帮助和关怀,使学生能够舒心地离校。

    8. 营造热烈隆重的毕业生离校氛围。

    各学院要积极引导广大毕业生通过一些有意义的活动给自己留下美好的记忆,给同学留下集体的温暖,给母校留下美好的印象。组织优秀毕业生以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典型教育,把他们大学时代的成长历程、考研体会、求职感受、学习方法等内容传授给低年级同学,让这些好经验成为低年级同学走向成功的宝贵财富。

    9.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信息报送。

    6月26-29日为毕业生离校时间,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毕业生离校信息,从6月27日起于每日上午8点前上报前一日学生离校情况于学工部杨军老师处,内容要求后附。

    希望各学院学生工作干部增强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的责任感,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毕业生离校后,做好总结,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学工部。

                               

                                                            学生工作部

二零一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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