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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冬季征兵通告

2011年10月19日 14:03  点击:[]

    根据上级兵役机关通知,今年冬季征兵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划分:从今日起至11月5日,宣传报名;11月6日至11月30日,进行体检政审;12月1日至12月9日,审批定兵;12月10日至12月31日,交接起运。

    2、报名地点:学校游泳馆二楼武装部办公室。

    3、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在校大学生年龄在22周岁,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当年24周岁

    4、征集对象和范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严格按照先本科、大专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在校大学生,而后高中(含中专、技校)的顺序,依次审批定兵。在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原就读学校按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5、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1990年颁发的《关于征集公民服兵役的政治条件的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国征〔2008〕4号《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6、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在我校武装部应征,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和一寸免冠近照四张。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它征集条件的,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联系人:杨军   联系电话:86168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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