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武装部是在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在上级军事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要求,制定我校大学生军事训练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好大学生军事训练任务,积极开展大学生军事理论课的教学工作。
2、根据国家《兵役法》、《国防法》和《国防教育法》的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开展大学生国防教育活动,增强大学生的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
3、根据《兵役法》规定和上级要求,积极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宣传、咨询和报名等工作。
4、积极开展宣传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活动,依法对防空警报等设施进行维护和日常管理。
5、积极开展“双拥”活动,做好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的登记、统计工作。
6、负责武装工作文件的管理、归档工作。
7、做好大学生“国旗班”组建和训练工作,组织广大师生参加重大节日的升旗仪式。
8、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军事机关安排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