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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学生假日晚点名制度
2018-11-28 15:05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强化学生安全纪律观念,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同时督促辅导员掌握学生节假日各类活动情况和思想状况,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节假日晚点名制度。

一、在校所有本科学生应在周日或节假日最后一天18点前返校,参加晚点名;因故不能按时返校的必须由本人提前向辅导员说明原由,并履行请假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按无故未到对待。

二、节假日晚点名工作由学院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开展。

三、晚点名当晚22点前,发生学生失联情况的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上报学生处,对于失联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密切关注动态,后续进展及时上报学生处。

四、晚点名工作结束的第二天上午下班前,学院担任安全员专项工作的辅导员将学院晚点名汇总情况上报学生处签名存档。

五、节假日晚点名制度与课堂纪律考核相同,无故未到者按影响教学秩序处理,辅导员对无故未到者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六、节假日晚点名工作将分别纳入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和辅导员工作考核。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生处。原《陕西科技大学学生假日晚点名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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