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简介
我校于2007年10月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全校大学生资助工作。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奖贷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奖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学校优秀学业及优秀集体奖学金、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技能培训、生源地助学贷款、医疗保险等。2008年我校被评为“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我校荣获“全国资助工作理论研究与实践总结”一等奖。
资助体系介绍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中特别优秀的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陕西科技大学大学生言行规范》等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关心集体;
④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各科成绩均在70分以上;
⑤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⑥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②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③热爱所学专业,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
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热爱劳动;
⑤积极参加集体活动,集体荣誉感强;
⑥积极进取,奋发向上;
⑦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按照《陕西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资助标准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3500元,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25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向上,无迟到旷课记录,上一学年度内重修(补考)科目不得超过4门;
⑤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⑥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按照《陕西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陕西科技大学特别资助金
特别资助金是我校对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资金,资金来源于阳光助学中心利润所得(爱心基金),专项用于资助我校学生由于突发事件致贫致困,从而严重影响完成学业和正常生活的学生。
1、资助对象:为我校计划内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2、特别资助金申请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 ①、②、③ 并 ④、⑤、⑥ 中至少一项,即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 道德品质优良;
④由于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去稳定生活来源;
⑤由于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导致失去稳定生活来源;
⑥学生本人突发重大疾病而家庭经济困难者。
五、陕西科技大学本科生奖学金
陕西科技大学本科生奖学金是由学校出资设立的奖学金,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我校综合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学生奋发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1.适用对象:我校全日制在籍在册本科学生。
2.奖项设置、奖励标准及比例
奖学金类别 |
奖学金名称 |
等级 |
比例 |
奖励标准 |
优秀集体奖学金 |
先进班集体 |
|
5% |
500 |
先进宿舍 |
|
10% |
200 |
优秀个人单项奖学金 |
优秀学业奖学金 |
一等 |
2% |
1500 |
二等 |
5% |
800 |
三等 |
13% |
500 |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
一等 |
1% |
800 |
二等 |
2% |
500 |
三等 |
3% |
300 |
科技创新与学术奖学金 |
一等 |
1.5% |
1000 |
二等 |
800 |
三等 |
600 |
文体优胜奖学金 |
|
3% |
500 |
学习进步奖学金 |
|
1% |
300 |
社会实践奖学金 |
|
1% |
500 |
道德风尚奖学金 |
|
20名 |
800 |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 |
校级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 |
|
0.5% |
5000 |
【注】: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授予校级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业奖学金加优秀个人单项任意一条授予校级三好学生。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1、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新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陕西省在校大学生、外省就读的在校大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资格认定工作,按照陕西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具体执行。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2、贷款金额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七、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设“阳光助学中心”学生组织,具体负责学校勤工助学的日常管理工作。
勤工助学岗位申请程序
1.查看校内易班平台/阳光助学中心兼职群(QQ群号:428447270)招聘信息,填写信息并申请;
2.申请学生在有效时段内参加面试;
3.通过面试,去用工单位工作;
八、医疗保险
西安市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是西安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办发[2008]119号文件和陕政办发[2009]48号文件精神,为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设立的。
我校正式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本科生和研究生),均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1.大学生医保是必须参加的吗?
西安市大学生医保是以学生自愿投保为原则。
大学生医保是国家专门针对大学生的一项政策性的社会保障福利,只有在求学期间可以享受。呼吁广大学子参于到全民医疗保障体系中。
2.大学生参保缴费的标准?
根据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下发的市社保发[2016]33号收费文件:2016年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530元,其中个人缴费90元,各级财政补贴440元。
3.大学生参保缴费期和待遇享受期如何计算?
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为了保证有序开展工作,学校根据自身实际确定缴费截止时间。
4.参保大学生住院就医时如何选择医疗机构?
大学生医保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请查询校园网-学工部-资助科网页。就医时,要携带上本人的《大学生医保证》、学生证。如因急诊抢救未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应在3个工作日报高校医保经办部门(029-86168038)备案。
5.参保大学生办理住院的程序有哪些?
参保大学生所患疾病经门诊主诊医师诊断确需住院治疗的,需持《大学生医保证》、学生证和住院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住院挂账手续。
6.如何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寒暑假、实习、休学期间患急危重症需异地住院治疗的,应就近到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门诊治疗的须在二甲及二甲以下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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