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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学生假日晚点名制度
2017-11-10 14:50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强化学生安全纪律观念,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同时督促辅导员坚持深入学生宿舍,了解掌握学生节假日各类活动情况和思想状况,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对我校学生建立假日晚点名制度。现结合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在校所有本科学生应在周日和节假日最后一天18点前返校,参加晚点名;因故不能按时返校的必须由本人提前向辅导员说明原由,履行请假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者按无故未到对待。

二、假日晚点名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到校情况由参加该项工作的辅导员上报学生处。

1.组织方式

各学院根据各自特点,制定晚点名实施办法,具体实施办法报学生处备案。组织晚点名时辅导员必须深入学生的学习生活。

2.汇报程序

点名结束后至当晚22点前,发生学生失联情况的由辅导员以电话形式向学生处上报,无失联不用汇报;晚点名工作结束的第二天上午10点前,辅导员将所负责班级晚点名情况纸质版上交学生处签名存档。

3.具体要求

假日晚点名制度与课堂纪律考核相同,无故未到者按影响教学秩序处理,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辅导员对无故未到者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对于失去联系学生要密切关注,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后继进展要及时上报学生处。

假日晚点名工作将分别纳入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和辅导员工作考核中,学生处将根据各学院上报晚点名工作备案不定期对辅导员晚点名工作进行随机旁听。

三、学院要做好在校住宿学生归宿情况的日常检查和抽查工作,若发现夜不归宿者,立即上报,及时处理。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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