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部门简介 | 党建思政 | 队伍建设 | 学生管理 | 资助育人 | 就业工作 | 国防教育 | 心理健康 | 公寓管理 | 相关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原网站>>管理规定>>正文
 
陕西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2017-11-10 14:34  

为了适应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发挥学生的潜能和专长,体现因材施教,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陕西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专业群的划分

全校各专业划分成以下五大专业群:

(1)化工类专业群:包括轻化工程、轻工类(印刷工程、包装工程)、材料类(含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纳米材料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乳品工程)、生物工程、药物制剂、制药工程、化工与制药类(含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石油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等专业;

(2)机电类专业群:包括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能源动力类(含能源与动力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含工业工程、物流工程)、电气类(含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数学类(含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工业设计、应用物理学等专业;

(3)文史类专业群:包括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等专业;

(4)美术类专业群: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

(5)其他艺术类专业群:包括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

二、重新选择专业的要求

普通本科生入学一年后,德、智、体全面发展,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门课程,无因考试作弊受到纪律处分且处分尚未解除的情况,允许在一定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

1.第一学年必修课(含实践环节)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专业群2%以内的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可在全校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不跨文理、艺术科类);

2. 第一学年必修课(含实践环节)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各专业(各大类专业)前25%以内的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可在各专业群内申请转专业;

3. 第一学年必修课(含实践环节)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各专业(各大类专业)前50%以内的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在学院教学条件允许及学院同意的前提下,可在本学院专业群内申请转专业。当申请转入某专业的人数超过该专业办学条件允许接纳的班容量时,学校可按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进行选拔确定。

4. 不符合上述转专业条件或超出转专业范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学院考核、学校审核合格的,可在各学院当年制定的拟接受专业内申请转专业。转专业后应降级随转入专业低一年级学生学习。

(1)确有专长、有相关成果,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能提供相关成果和专家证明的;

(2)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能提供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或足以说明情况材料的;

(3)学生就读原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者。

三、重新选择专业的程序

1.符合第二条第1、2、3款要求的学生按以下程序办理:

(1) 每学年第二学期结束,教务处教务管理科计算出一年级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分别统计出专业群前2%及专业(大类专业)前50%的学生名单发各学院,学院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学生。

(2) 第三学期开学报到时,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陕西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交各学院教学秘书。

(3)各学院按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对申请重新选择专业的学生进行审核,提出相应的推荐名单,于规定时间报教务处。

(4)转入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对学分进行审核认定,签署是否接收的具体意见。

(5)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资源条件审批上报名单,结果于第三学期开学一周内予以公布,并由教务管理科办理转专业手续。

2.符合第二条第4款要求的学生按以下程序办理:

(1)开学第二周,各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允许接纳的班容量等制定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人数、接收条件和考核要求等,学校审核后统一公布。

(2)符合相关专业接收条件的学生根据自己学业状况,综合考虑兴趣爱好及特长、未来发展等,在开学第三周内向其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由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审核。

(3)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参加转入专业规定的笔试考核和面试。

(4)转入学院根据学生考核结果,初步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于开学第四周报学校审核后公示。公示结束后,由教务管理科办理转专业手续。

四、重选专业后,有关的学籍管理办法

1. 学生转入新转业后执行新专业的培养方案。

2. 转专业前已取得的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课程的学分仍然有效(相近课程部分缺少课程内容,可指导学生自学完成)。

3.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已开设但转入学生尚未学习的课程,必须随下一级补修,并取得学分。

4. 对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未要求而转入学生已修的课程,可否计为选修课学分,由转入学院依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五、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若学生专业分流在入学一年后,专业分流和转专业同时进行;若专业分流在转专业时限之后,只有学生重新选择的专业不属于录取时大类专业的,才能申请转专业,转专业时直接确定所选专业,不再参加以后的专业分流。

六、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应按转入专业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及其它费用。

七、本规定自2017级开始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关闭窗口

陕西科技大学学工部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陕西科技大学

邮编:710021    电话:(029)86168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