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发文格式,现对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的发文格式作出以下要求:
1. 发文机关:学生工作部和学生处分开发文。学生工作部发文以“中共陕西科技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为发文机关标题;学生处以“陕西科技大学学生处”为发文机关标题。发文字号为三号仿宋体居中,格式为[年份]XX号,如[2015]9号。
2.正文格式:文章标题统一采用二号黑体,正文采用三号仿宋体,一级标题采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采用三号仿宋;行间距统一设置为固定值26磅;页边距:上 3.4cm,下2.8cm,左2.8cm,右2.6cm;页眉1.5cm ,页脚1.75cm;页码奇偶页不同。
3.发文备案: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各科室发文需将文件电子版发送综合管理科统一备案管理。
模板见附件